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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因姓名不同遇难题,民警多方查找档案终解决


【资料图】

扬子晚报网8月15日讯(通讯员 秦公轩 陈雨柔 记者 陈勇)近日,市民李先生带着母亲来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光华路派出所求助,称他的父亲已经过世,现在母亲想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自己,但不符合规定,希望得到民警帮助。

李先生在意见簿上写下感谢话语

据了解,李先生去房产局进行材料审核时,工作人员称她母亲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已婚,不符合规定,需要把婚姻状况及时变更,这样才可以办理。但民警查看李先生携带的其父母结婚证以及他的父亲的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时,发现他的母亲户口本和结婚证上的名字不一样,于是告知需要提供原始的关系证明。按照规定,李先生需要回到原籍地派出所申请核查原始户籍档案,并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但李先生表示只请了一天假,还要去房产局过去,可能去其他派出所来不及。

民警为了不让群众多跑路,于是尝试通过查询网上档案系统解决。民警打开网站后,输入了李先生母亲的身份证号,对所有能打开的材料进行仔细查看,约20分钟后,终于发现有一张登记表上有所记载。当时的同户关系证明上,显示的李先生母亲姓名和结婚证上的是一致的。证明材料齐全后,民警按照相关政策将其母亲婚姻关系及时进行了变更。

拿到修改完成的资料,李先生非常开心,当场在意见簿上写下感谢信。随后,他带着母亲又匆匆赶去房产局办事了。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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