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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款“三查”不尽职,新疆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30万,理事长、主任被警告并罚款……


(资料图)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巴音郭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30万元。

此外,时任该联社理事长的薛为民因对该联社贷款“三查”不尽职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该联社主任的东长军因对该联社贷款“三查”不尽职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该联社个企部负责人的喻翔因对该联社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5万元。

天眼查显示,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为1.49亿元人民币。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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